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是针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而设立的名单机制,企业如被列入,那么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联合惩戒,期限长达3年,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
那么,企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原因有哪些呢?企业失信后又如何移出?下面我们具体介绍。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纳入原因有哪些?
企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通常是由于拖欠工资造成的,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报酬换取劳务,应当如期如数支付劳动所得。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特定条件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其逾期未支付,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处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纳入原因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标准;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如何申请移出?
用人单位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后可通过信用修复的方式向处罚、认定失信的人社局申请下架提前停止惩戒限制,移出名单,修复信用。
具体方法流程如下:
1、满足《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所需达到的条件要求,企业被纳入该失信惩戒名单后,需如数补发拖欠工资,在6个月的惩戒期届满后,方可申请信用修复,向社会公开作出书面守信承诺,承诺不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真实完整地提交企业信用修复资料
企业达到信用修复条件后,需要如实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和守信承诺书,以及企业足额补发拖欠工资的证明,如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节严重的,不仅会撤销移出决定,还会重新计算惩戒时间,因此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也务必保持诚实。
3、等待并核验审核结果
企业按要求提交信用修复材料后,如通过申请,企业需要在最新公示期查看自身不良信息是否已从官方信息系统下架删除,并同时检索互联网信息查询平台是否仍继续公布,如有,则需要企业联系删除,以保证该失信信息不再继续影响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