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在信用修复前,企业都将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竞选、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荣誉称号的评选,更因其失信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公示,企业的信用信誉也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融资贷款、获得投资,为了不令企业陷入黑名单困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企业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纳入原因是什么?
企业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纳入原因介绍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经营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被处以降低资质等级、限制经营活动、吊销执照许可、责令停业关闭或重大罚款等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企业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具体违规项目如下:
1、企业在质量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如生产销售出租不合格或无证的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以次充好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
2、企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如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标专利权、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恶意串通价格哄抬物价等行为;
3、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如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拒不履行应尽义务或生产销售缺陷产品或提供虚假报告等行为;
4、企业在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比如生产销售用不合格或不可食用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销售过期食品及食品材料、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
5、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严重违法,如生产销售假药和限制药品、无证药品、无证医疗器械或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
6、企业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而从事经营活动;
7、企业提交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行政许可,或达到取得、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目的;
8、企业对许可证件或营业执照进行涂改、倒卖、出租、出售等违法行为;
9、企业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检查和调查。
10、企业对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或裁定,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
除以上行为之外,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也会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不过,对于以上行为是否被定义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具体是从企业主观恶意、违法频次、持续时间、罚款数额、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程度及受侵害人财产损失等方面综合考虑的,如企业有证据证明自身没有主观故意的,可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其余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审查核证后予以判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