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现象愈发频繁,这也让国家对于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开始逐渐完善。比如,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就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规范管理。那么,为什么企业会哦被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呢?这种失信行为是可以修复的吗?又该如何修复呢?一起来和小编看下吧。
企业被纳入此名单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
如果,企业不幸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在12个月内累计遭遇两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将直接触发严重失信机制的启动,被纳入失信名单。此外,对于事故发生后未能迅速组织救援、擅自离职或逃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样难逃失信惩戒的命运。
二、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企业在未依法取得必要的安全生产许可便擅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在许可被暂停、撤销期间仍继续运营;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存在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等不法行为;以及在受到行政处罚后,有能力执行却故意逃避或拒绝执行,这些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由此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外,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公共安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都会让企业受到严重失信的惩戒。
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从《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中我们可以获取到关于其信用修复的途径,可总结为以下6个步骤:
1.无条件执行行政处罚比如缴纳罚款、彻底整改安全隐患等决定。
2.主动采取措施弥补因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的核查工作,提供真实且完整的材料。
6.核查结果显示企业符合信用修复的所有条件,即可被正式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移除,并相应解除对其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恢复其正常信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