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开展“减证便民”的行动,让信用报告应用能够落实到每家企业,并且能够被积极拓展,解决市场主体开具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过程过于繁琐的问题,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在2023年3月1日印发了《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
于是现在上海企业只需要登录“信用中国(上海)”网站或者“一网通办”网站,选择需要证明的时间范围(最早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和领域,然后进行在线申请,就可以得到一份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信用报告,不断完善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主动告知机制。
接下来小编将具体阐述,上海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具体流程。
一、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
当事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觉得已经满足了信用修复的条件,就可以去到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修复,也就是说,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企业需要自行承担修复的责任,像信用修复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证明材料,都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还有完整性。
二、行政机关核实后交给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核查。
当行政机关在收到了当事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后,就会对其是否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是否纠正了失信行为、是否已经消除不利影响等方面进行核实。如果各项条件均已满足,行政机关就会向辖区内的公共信息管理部门发函,请求其再次进行核查。
三、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进行修复并反馈给行政机关和申请者。
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再次核查没有问题后,就可以开始正式修复了,比如撤销或者更新企业的信用信息,恢复当事企业的信用等级等。而且该信用修复的情况还会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和当事企业,了解并确认信用修复的结果。
四、审核通过后公示平台将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在审核正式通过以后,除去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之外,满足相关条件(包括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的当事企业就可以由认定单位或者平台按照相关规定,从公示失信信息的平台中被移除或者终止相关公示信息。
关于“上海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现在上海企业已经可以用“一份报告”替代了“一摞证明”,过去需要提交一堆由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记录的证明,现在直接一份报告就可以证明了,节约了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