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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多举措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作者: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icon510人看过
发布时间:2025-01-24 10:54:03|更新时间:2025-01-24 11: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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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icon510人看过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0:54:03
更新时间:2025-01-24 11:56:38
摘要:2024年,乐清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强化刚柔执法、推进专项执法、联动执法、落实非现场执法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同时,重视群众利益,切实解决环境难题。此外,坚持守正创新,凝聚社会公众力量,广泛传播生态文化,实践带动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原标题:乐清:锻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为全市高品质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5年1月17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局长叶赞江带队开展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督查,实地查看重点风险企业的生态环境安全情况,带领执法人员到钟前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守住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年倏忽至尾声,回望2024过去一年,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坚实有力,收获累累成果;展望未来,我们不惧挑战,以更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步伐,接续奋斗。

    2024年,乐清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秉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机制,展现“环保铁军”本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彰显执法力度和温度,持续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守护乐清“蓝天、碧水、净土”。

    强化刚柔执法,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机制,并督促企业加快环境问题整改。全市纳入环保e企管企业4121家,已领码企业4102家,领码率为99.54%。通过“环保e企管”平台及时提醒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等,全面落实学法积分抵扣罚款机制等。

    6月19日,执法人员对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经检测,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依照有关条例规定,拟对其处以行政处罚,并告知企业可通过浙里办环保e企管平台“学法积分”抵扣部分罚款。该企业日常通过环保e企管平台在线学法已获得学法积分1162分,在平台上提出积分兑换申请。乐清分局第一时间组织局案审委研究,认为“学法积分”可激励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作用,将其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因素,作出给予该企业“学法积分”抵扣行政罚款金额5万元的决定。企业主表示,环保部门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理念,给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11月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160家,累计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44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服务42家次。

    推进“专项”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8月期间,乐清各辖区生态环境所集中攻坚,紧盯环境质量改善总目标,紧锣密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形成高压严打的执法态势。8月24日夜间,北白象生态环境所执法人员整装以待,针对涉气行业开展夜查“零点行动”。执法人员夜间对工业园区、涉废气排放的重点企业进行巡查,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8月14日,乐清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联合港区生态环境所对辖区内某家发电公司就上级交办省平台数据和公司在线监测参数不一致的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阅参数设置、资料,确认电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今年以来,深入组织开展“绿剑2024”专项执法、全市空气质量攻坚提升执法、噪声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124件,已移送公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9件,采取强制措施25人;对12起逃避监管行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采取强制措施8人。

    强化“联动”执法,推进“大综合一体化”

    为推进“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联合应急、公安、属地乡镇街道等,对电镀、头盔生产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立行立改问题监督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要跟踪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完成对92家厂中厂的易燃企业的检查,共发现隐患19个,整改19个。

    联合卫健、公安、市监、综合执法、水利、交通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态势。牵头开展“水源地监管一件事”,完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各项重点指标,截至12月底,已发布“双随机”检查任务20个,共完成执法检查1106家次,问题发现率为36.34%,“综合查一次率”为47.02%。

    落实非现场执法,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今年,全省实现执法现场检查、案源登记、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全过程数据信息共享互通”,乐清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我们以智能化、专业化手段,从以往的“撒网式执法”向精准执法转变,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2024年,通过工况异常警示6286条,办理工况线索案件4件;通过“环保e企管”打造非现场智能化环境执法新体系,目前已集成污染源在线监测、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保业务数据,从污染排放、执法监管、公众监督、环境安全等4个维度智能赋予企业“红黄绿”三色码,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级管控,做到绿码无事不扰、黄码加强监管、红码重点管控。通过“环保e企管”推送红黄码企业信息执法检查27条,办理学法积分抵扣案件16件。

    重视群众利益,切实解决环境难题

    “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为群众着想”,2024年8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竺恒峰来乐清接访时说道,健全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发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足感、幸福感。

    竺恒峰一行先后到访乐清市翁垟街道、白石街道两家企业。查看第三轮央督交办信访件一包装公司违规排污、未批先建问题整改情况,现场详细了解信访内容及信访件处置情况,对信访件处置给予肯定。

    针对乐清一智能科技公司无环评资质、废气污染问题的群众投诉件,乐清分局执法人员通过上门数次对接,盯牢企业完成整改,搬离居民区,消除环境隐患,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效化解环境信访问题。

    10月30日,开发区生态环境所针对企业夜间生产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开展噪声监管整治。执法人员采取错峰抽查,对相关企业开展细致检查,要求企业关停冲床等产生大量噪声的设备,合理调整生产经营工作。并与信访举报人沟通反馈处理进展,确保噪声污染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提升辖区的整体环境质量。

    全面开展信访处置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央督期间共交办信访件60件(其中重点件5件,重复件14件),截至6月14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限期整改10家,立案企业12家,立案案件21件。

    坚持守正创新,凝聚社会公众力量

    近年来,乐清生态环境局建立“内宣促工作、外宣塑形象”工作机制,大力开拓宣教渠道,拓展形式内容,着力擦亮社宣活动品牌;强化舆论引导,着力讲好生态环保故事;凝聚社会共识,着力构建全民行动体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高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媒体合作。与主流媒体组成“同盟军”,建立良好互动关系,以项目支持等形式与乐清融媒体中心建立合作关系,邀请温州市级以上媒体集体采风报道,认真接待媒体采访,主动赢得媒体支持,及时传播乐清绿色发展故事。每年在各级媒体上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新闻稿件数百余篇(条)。

    策划深度报道。建立完善新闻通报制度,组织新闻通报会,做到及时发声、有效发声。绿剑执法、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在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推出“最美环保人”典型人物。

    新媒体多元矩阵。“乐清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内刊形成多元矩阵,着力打造“乐清宣传阵地”,实现重大问题集体发声,与重要信息传播同频共振。新媒体全年发稿不停更,每年发布500多条内容,建立对外沟通渠道,绿色宣教活动多个短视频在中国环境报app、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众号上展播。

    广泛传播生态文化。乐清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引流,集中宣传工作亮点和成效。乐清将6月定为生态环境重点宣传月,组织发动绿色出行、摆摊接访等系列宣传活动。连续10年组建和培训环保讲师团,全年巡讲百余场。连续8年举办六五环境日“美丽乐清,我是行动者”大型活动。创建10家省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连续8年举办青少年环保书画比赛,组织开展四届自然笔记大赛活动,举办中学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直播活动,组织召开环保志愿者“圆桌会议”,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实践带动公众参与。2024年首次举办全市环保设施单位优秀讲解员评比活动,“公众有期盼,企业有责任”,通过评比,要求各设施单位要逐步完善“五个一”工作,巩固提升与公众互动环节。全市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达15家,陆续组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公众开放活动,每年参与线上线下开放活动达万人以上。组织公益协会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美丽乐清我是行动者”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助力新时代生态文明实践工作。同时,以典型引领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环保公益协会志愿者被评为“全国百名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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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范畴广泛,涵盖了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各项劳动报酬。 首先,基本工资是农民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农民工的基本劳动价值。 此外,效益工资也是农民工工资的一部分,它根据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农民工的工作绩效来确定。 加班工资则是农民工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除了这些基本组成部分,农民工工资还包括各项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等,以及应扣除的养老金、失业金、医保金、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补贴和扣除项共同构成了农民工工资的完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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