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高新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龙舟)近年来,昆明高新区将社会信用制度作为新型治理工具,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信用教育普及、鼓励诚信经营、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方式,推动社会信用环境、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昆明高新区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做好事前失信预警,同步推进政策、法规宣传与年报公示、抽查检查、信用修复等,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告知,提醒有潜在失信风险的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构建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的“缓冲”“容错”机制,对未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实施“首违不罚”,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的给予7日缓冲期,要求在缓冲期结束前完成地址变更,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精减程序、简化材料,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将部分情形的信用修复材料由5项减为3项,将信用修复时限由受理后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助力企业快速处理经营异常,降低企业信用修复时间成本。
仅今年一季度,昆明高新区共引导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95户次,快速办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100余件,帮助10余家企业避免因未及时修复信用导致招投标、信贷等生产经营活动意外受阻的情况,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责任编辑:王静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