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重塑
来源:三秦网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近年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注重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助力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推行多项举措,积极引导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形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告知,引导经营主体及时重塑信用
对于经营主体来说,一朝失信,寸步难行。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期间,失信当事人在财政资金补贴、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失信当事人经过最短公示期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义务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因失信当事人对信用修复政策以及修复的条件、程序等不了解,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的情形,导致其相关权利可能会持续受到限制进而造成一定损失。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促进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全省范围内率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加信用修复告知内容,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方法、期限,以及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最短公示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途径等,一次性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
二、规范公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机制
近年来,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归集报送涉企信用信息,落实“双公示”制度要求,将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量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实施信用惩戒,不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年初,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方法进行了调研,个别单位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案件办理完毕后通过信用中国进行公示,经营主体无法全过程通过线上进行信用修复,为规范管理,9月13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所有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进行了统一。
三、靠前服务,持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效能
5月1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线上信用修复功能正式启用,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主体,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申请线上信用修复,针对不同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修复。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办理的便捷性,引导失信企业自我纠错、主动自新、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构建更加诚信守信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建立完善了线上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安排专人每日及时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切实解决了经营主体失信信息“修复难”问题,让整个信用修复工作在线上进行。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修复不见面”,积极引导失信主体修复信用,推动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经营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岗)
(编辑:范丽娜)
(责编:荆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