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诚信兴商”宣传周(七)
来源:泰州海陵法院
引言
企业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损害司法公信力、污染法治营商环境,其表现形式更加隐蔽,如以隐瞒收入资金体外循环、股东无偿接受资产、滥用股东权利等方式进行。同时也有很多企业在发生债务问题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处理修复企业信用,共同打造诚信守法营商环境。
近年来,海陵法院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鼓励和支持守法诚信行为,及时落实信用修复措施。为大力弘扬商务诚信文化,推动商务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诚信兴商”良好氛围。
案例七:杨某某申请执行某公司、陈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迅速执结民生案件
【关键词】追索劳动报酬执行联动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陈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该案系民生案件,法院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给付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款,但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执行人陈某置之不理,避而不见。本院根据市中院与市公安局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规定,请求公安部门协助查找陈某的下落。公安部门向本院反馈陈某在其家中。本院立即启动执行110应急方案,向被执行人详细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住所开展搜查,扣押其手表、戒指、银行卡等物品,同时传唤被执行人至本院谈话。在本院强制执行措施威慑之下,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且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全部工资款8000元,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应主动遵守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而不能违法损害职工利益。被执行人玩“躲猫猫”,一直以来是执行的痛点难点,为此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执行协同联动,共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本案工资款能否执行到位事关职工切身权益,本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发现企业法定代表人下落,使得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给失信企业敲响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