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诚信建设|以案释法】“终本清仓”进行时“执”击“终本”,清仓不停歇
来源:杭锦旗人民法院
01基本案情
2015年8月,傲某因图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向杭锦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图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故本院于2017年5月将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之后,图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执行案件陆续于2019年1月、2019年8月、2022年8月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总标的已超过72万元,而上述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案件终本后,我院将上述案件纳入终本管理库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时间追溯到2023年末,执行干警在管理终本案件期间发现被执行人承包的草牧场有被征收的可能,于是一边联系申请人要求其帮助核实情况,另一边积极奔走于当地村委会和有征地意向的企业之间调查线索。最终,得益于执行干警对草牧场征收政策的掌握和多年的基层协调能力,在较短时间内确认了图某草场被征收的真实性及征收款的可执行性,于是立即对被执行人征收款接收账户采取了冻结、扣划措施,近日已完成案款发放及相关结案手续,至此上述4件案件均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02主要举措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人民法院的重点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杭锦旗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针对终本案件后续查询困难问题,以“多方联动,警民合力”为抓手,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打破“查人找物”壁垒、破解“执行不能”难题。一方面,我院从小标的案件着手,结合执行110工作机制,坚持“小标的也是大民生”的原则,主动对一批小标的的终本案件开展“清仓”专项行动,通过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等方式出清一批小标的终本案件;另一方面将“终本清仓”与执源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定期向执前督促部门推送终本案件,定期回访案件申请人,核实财产线索,同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又通过发放自动履行证明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让履信者自由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的司法为民理念,加强对终本案件的管理,努力做到“控增量、去存量”,有序开展“终本清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