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鄠邑法院:“先预防再修复”助力企业“重焕生机”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 昊洋 马金顺
针对失信企业修复信用、退出诚信“黑名单”意愿迫切的实际情况,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在全省首家信用修复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思路,坚持“先预防、再修复”原则,把信用修复措施向执前延伸,助力企业“重焕生机”。
“我以为晚几天还钱也没啥,当看到法院发给我的《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后,我才意识到如果抱有侥幸心理不履行义务,将对我的生意和信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感谢法院及时提醒和督促。”某企业负责人陈冰说道。
鄠邑区人民法院经过系统梳理执行案件发现,部分败诉企业对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缺乏认知,本着“先预防、再纠正”的思路,探索在执行前端建立督促履行程序,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的当事人,书面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将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对于主动履行的行为,法院随案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避免对败诉方企业信用产生影响。
“《自动履行证明书》是法院对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一种正面回应,正向激励了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还款的行为,有利于化解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金融借款、信用评价等方面的障碍,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从而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认识转变。”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杜讲和说道。
进入执行阶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的被执行人,都会留下失信记录。对企业而言,存在失信信息,将在资格认定、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受到限制。为更快更好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鄠邑法院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发出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帮助企业擦除“信用污点”,重塑信用形象。
“一年来,鄠邑区人民法院已发出信用修复证明85份,我们将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帮助企业制定修复方案,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实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随时修复,促进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鄠邑区人民法院董刚院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