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企业信用修复!行政检察监督治理
来源:奉贤检察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提升品牌形象,获得消费者、投资者信任,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合作交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企业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
在数据共享时代,失信行为“有迹可循”。“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的官方网站等平台依法对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失信信息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
然而,如果失信行为已经纠正或行政处罚公示期限已满,相关处罚信息仍能在信用平台网站查询到,那必然对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处罚公示超期未撤销
2024年2月,奉贤区检察院在办理区某行政机关与上海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因存在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区相关行政机关于2020年5月27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20年6月30日起,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在该行政机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距今已超过三年。
在另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中,上海某制造厂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未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2019年2月19日,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于2019年2月26日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审查,该公司的赔偿款已于2020年4月28日执行完毕,而其行政处罚信息仍在公示中,距今已超过五年。
“行政处罚信息不仅会在行政执法单位的官方网站公示,也会实时同步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这是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透明度、规范度的监督。”奉贤区检察院的行政检察官介绍道,“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期限,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保障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尤其是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应按期撤销公示,让企业不为负面信用所累。”
经奉贤区检察院审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两起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均已超过规定的公开期限,仍未撤销。
此外,经审查,这两起行政非诉执行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已满,虽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查询到,但在相关行政机关官方网站的公示仍未撤销,出现了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多平台共享不及时,信用修复不同步等问题。
数据模型筛查赋能检察监督
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
面对海量的行政处罚信息,如何发现其中可能隐藏的监督线索?
奉贤区检察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大数据模型,对辖区内行政机关处罚信息公示超期未撤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协助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区院从“数据怎么来”“比对规则怎么定”两大关键方面打通模型构建难点。通过行政机关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对特定行政机关已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梳理,提取行政处罚日期、处罚金额、公示日期等关键要素。同时,对近年来辖区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将两组关键要素进行数据碰撞、比对,从奉贤区涉食药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领域近三年300余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中,筛查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4条。
奉贤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官逐一走访相关行政机关,针对不同行政机关适用不同的处罚信息公示规章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逐一梳理分析,协商处罚信息撤销公示事宜,提升监督的准确性和接受度。
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处罚信息人工更新滞后、多系统间数据共享不及时、修复时效有待加强等问题,相关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着漏洞。”承办检察官说。
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2024年3月,奉贤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核查相关案件,并排查网站公示信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对于处罚公示到期的按时终止公示,确保信用修复结果多平台数据共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核查并停止公示上述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并对官方网站的其他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进行排查,对临近超期状态的行政处罚信息设置提醒。
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公示、更新、撤销机制,于每月月初梳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对于临近超期公示的做好提醒,及时撤销公示。
尽快建立相关部门信用修复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用修复结果等信息的数据共享、更新自动交互,解决“多头修复”问题,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
信用修复是企业重塑信用的重要途径
企业若受到行政处罚,应及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修复企业信用,避免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
企业应增强信用管理意识
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或遇处罚公示期已满未撤销等情况,可向失信认定单位提出申请,依规移除或终止公示。
企业要提高法律意识
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因不想耽误招标投标、企业贷款等而“病急乱投医”,陷入“花钱修复征信不良记录”等骗局。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奉贤区检察院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对辖区内行政机关处罚信息公示超期未撤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奉贤区检察院将全面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以法治力量和社会合力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