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塑市场形象
来源:包头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失信市场主体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已累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状态)68685户,涉及企业4632户、个体工商户63202户、农民合作社851户;修复严重失信违法企业1627户。
一、因地制宜,打造信用修复“新样本”
一是规范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制定相关规则,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列入、谁修复、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明确涉企信用修复工作统一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二是建立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共享机制。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信息联动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推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
二、主动作为,提供快速修复“金钥匙”
一是严格筛选,主动告知。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把已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准确判别筛选出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及行政处罚公示到期等需修复的市场主体。印发《关于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办案机构在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二是建立台账,专项服务。印发《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依据归集信息建立信用修复台帐,在临近公示期满前提醒市场主体办理信息修复,对满足修复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简化信用修复流程”“信用修复线上办理”等内容,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流程指引,持续营造企业信用修复良好氛围。
三、优化流程,探索柔性监管“新举措”
一是拓宽修复渠道。创新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在继续线下受理的同时,制定《“线上”信用修复操作手册》,方便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申请修复,推进信用修复便利化。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市场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办结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优化为“即来即办”。三是积极帮扶指导。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申请修复时,对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在初审时对市场主体“一对一”进行指导,帮助其尽快修复失信信息,降低因此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多方引导,做好企业失信“吹哨人”
一是在市场主体年报中主动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海报、电子屏幕、短信电话、上门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年报,合法开展诚信经营。对即将逾期未年报企业、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企业,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通过电话联系或发送短信等方式提醒企业负责人及时履行信用信息公示义务。二是在执法监管中主动引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规避法律及政策风险;同时教育企业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勤充电、补短板,做到遵规守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