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勇“蒙”精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纸上权益”→“真金白银”这家法院如何解题?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法院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新巴尔虎左旗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优化执行工作模式,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庄严承诺。
做好执前督促
有效治理“前端未病”
乌某与巴某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经诉前调解后,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由义务人巴某于2023年10月15日偿还全部借款31000元。
起初,义务人巴某积极还款,可履行了一半后却没了消息,乌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执前督促工作要求,该案符合启动执前督促条件,执行法官立即向义务人巴某发出《自动履行催告书》《执行督促履行通知书》,并向其耐心释法明理,重点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势必会影响其日常生活。义务人听了法官的讲解,表示愿意履行偿还义务,并将剩余借款通过微信转账给申请人。执行法官向义务人出具《履行完毕证明书》,双方握手言和。
新巴尔虎左旗法院不断提升“立、审、执”一体理念,通过提高民商事案件诉前保全、诉中保全的比例,为执前督促、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提供有力保障。成立6个执前督促团队,由1名执行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1+1+1”工作模式,负责案件督促和解工作。对符合执前督促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前端,生效裁判履行于未执,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多措协同推进执源治理。
以司法公信之力
护航诚信建设
“我以为我不接电话、不出现,法院就拿我没办法,谁知道我成‘老赖’了,后果太严重了,我现在就还钱,能不能给我解除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活严重受限后,被执行人乌某主动联系了法院。
占某与乌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乌某给付原告占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8350元。判决生效后,乌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故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乌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材料,督促其履行义务。但乌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还款义务、亦拒不申报财产,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随后,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名单公布后不久,执行法官就接到了乌某的电话,表示其愿意还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乌某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对其失信信息予以屏蔽,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
为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履行生效裁判,纠正失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新巴尔虎左旗法院依法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已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履行义务的,依据当事人申请,对信息予以屏蔽或缩短期限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同时,为助力诚信建设,提升执行威慑力,新巴尔虎左旗法院聚焦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重点案件,在今年4月22日至28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助力诚信建设”专项执行行动,结合实际精准分类、因案施策、灵活处置,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威慑促诚实守信,此次行动共结案33件,执行到位金额120.47万元。巧用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手段,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切实彰显司法权威。今年以来,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1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人次,拘传12人次。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探索完善“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代表委员群众基础优势与法院专业优势相融合,凝聚合力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同时,建立法官与代表委员“一对一”联络台账和联络微信群,推送法院信息简报,便于代表委员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邀请1名自治区级人大代表、1名市级人大代表、2名旗级人大代表见证、参与执行,开展座谈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在一起离婚后分家析产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白某交付原告金某30头牲畜以折价27万元。执行过程中,白某辩称其名下无财产拒绝执行。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所在苏木嘎查、地方派出所等联合深入调查走访,得知白某将部分牲畜饲养在其父母家中,为了让白某主动配合,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进行调解,耐心告知其法律后果。同时为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化、规范化水平,新巴尔虎左旗法院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及辖区民警等赴现场见证执行工作。经过两天的沟通,双方最终就如何辨认、作价、交付牲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表示考虑到白某的实际困难,决定当场接收12头牲畜,自愿放弃对剩余牲畜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