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塑“廊坊经验”|永清法院“6866”调解范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
来源:廊坊中院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
6月3日,永清法院调解速裁庭,一天内通过调解方式结案2起涉企纠纷案,2起案件的快速化解,及时为涉案双方企业纾困解难、减轻诉累,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获得企业负责人一致好评。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如我在诉”理念,助力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涉企业矛盾纠纷化解。
随着永清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发展,县域内各经济主体对更好的营商环境,有了更高的新期待。对于企业家而言,真正的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更需要的是一种社会共识和文化价值,是信任与依赖的安全港湾。面对这些新期待,永清法院做出了更有效果、更能发挥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的新举措。
法官工作站向前延伸司法触角
永清法院综合乡镇设置和产业发展,设立了19个特色法官工作站,涵盖:酒业特色法官工作站、文旅特色法官工作站、核雕产业特色法官工作站、服装产业特色法官工作站、蔬菜特色法官工作站、花卉特色法官工作站等。入村、入企了解企业需求同时,发布行业风险预警,一定程度上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诉前,2024年以来,法官工作站入企联动7次,发布行业风险预警信息5条,解答企业负责人及员工法律咨询20余次,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院领导带头走访解促精准掌握企业需求
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永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金玲同志担任组长,下设立案组、审判组、执行组、宣传组、综合组、保障组6个工作小组。今年来,李金玲院长带队开展县域企业“走访解促”活动,入企10余家并发放司法建议书13份;其他小组先后20余人次走访辖区25家企业,充分展示“亲商”力度,释放“亲商”信号,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运用“6866”践行“廊坊经验”多措并举化纠纷
永清法院在深入推进“廊坊经验”重塑工作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建立了“6866”调解范式,坚持在调解工作中推行“六步八法”,做到“六调六不调”;“六步”即把握六个时间点尝试调解;“八法”即运用八种调解方法开展调解;“六调”即六类案件要把调解作为首选方式;“六不调”即六类案件不适合调解,不予调解。
创新将诉前解纷和安商利企司法实践相结合,注重发挥“廊坊经验”传统优势,运用“6866”调解范式,坚持能调不判,多调少判,多促进交易,少拆散合作,进一步减少企业诉讼成本,缓解企业因涉案造成的经营压力,目前已妥善解决涉企纠纷100余件;依法依规运用“府院联动+联调机制”,强化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互联互通,打造各方协作、齐抓共管;秉持“如我在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元解纷,引入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兴商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