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公信提升年】为诚信“背书”,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首份《履行完毕证明书》
来源: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能为我们证明,有了这个证明书,我们心里就踏实了,也为我们免除了很多后续的麻烦”,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某执行案件当事人激动地对执行局干警表示。
内蒙古某银行与李某、张某某、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主债务人李某承担偿还本金及利息,张某某、杨某在价值43万元的抵押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担保人张某某、杨某主动配合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因本案其他被执行人尚未能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本案未能执行完毕结案,无法出具结案通知书。为减少对张某某、杨某二人生产生活的不良影响,本院为其出具《履行完毕证明书》,并采取相应屏蔽措施,帮助二人修复信用。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坚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信用“增值”、为守信助力、为守信者正名、为主动履行义务或积极配合法院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营造守信获益、失信受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