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信息确实能够实现共享。根据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两部门已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这一机制旨在推动信用修复结果的信息共享与互认,从而有效解决企业在不同平台间可能面临的“多头修复”和“重复修复”问题。截至目前,两平台已成功交换共享了超过71.15万条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信息,这表明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信用修复信息共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信息确实能够实现共享。根据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