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2 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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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看过摘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1、重点排污单位。2、上一年度受到严重环境行政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3、特定行业企业:如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4、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其他需要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
答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比较广,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这几种:1、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这些企业因其排污量大、对环境影响显著而被纳入评价范围。2、重污染,如火电、钢铁、化工等17类,这些行业由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污染物,因此也被列为评价对象。3、产能严重过剩、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4、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
答
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如火电、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企业。
答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覆盖了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及产能严重过剩、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发生环境事件或受到行政处罚等等,这些企业都需要按规定参与环境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