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 18: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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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看过摘要:如果企业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重新审查评价依据和程序,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若经复核后仍有异议,企业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救济。在此过程中,企业应保持与税务机关的积极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进展情况。
答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调查核实。
在税务机关进行异议调查期间,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补充材料。如果企业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
企业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税务机关将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若不满意处理结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答
如果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话,企业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