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明确指出,纳税人仅可对当前有效的D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包括因即时评价被判为D级的情况)申请修复。这意味着,对于以前年度的D级评价结果,由于它们已不再被当前系统应用,因此不能直接申请信用修复。
不过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当前年度即时评价判D后修复,且当前有效的评价结果回退至上一年度评价结果时,纳税人可针对上一年度的评价结果提出修复申请。因此,直接申请以前年度的D级评价结果修复是不可行的,但可基于特定条件对上一年度结果进行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明确指出